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一、加大金融財政支持力度,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資金保障
1.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等企業,提供專項信貸服務,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建立“快速審批通道”,最大限度滿足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合理資金需求。要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對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的運用,創新和豐富線上貸款產品;主動利用互聯網、手機銀行等線上方式實現融資對接,切實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服務便利度。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要發揮好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作用,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央行資金定向優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2.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實行利率優惠。各金融機構要對市工信部門重點包靠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實行利率優惠,在疫情防控期間新發放或續貸貸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要建立重點保障企業融資需求快速反應機制,對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或者相關企業提出的融資需求,各金融機構要在24小時內快速響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對市級以上發改、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疫情防控期間新發放和續貸的貸款,市縣財政部門按合同期期初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4.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市級以上發改、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市再擔保集團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和再擔保費率減半。
二、加強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全力保障企業開工復產、經營運轉
5.重點做好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金融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要同舟共濟、共渡難關,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各金融機構要主動擔當作為,簡化手續,予以展期或續貸。要積極挖潛,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6.豐富和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爭取政策資金,不斷拓寬融資渠道,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營造良好的資金環境,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要繼續推進首貸培植行動,切實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健全“敢貸、愿貸、能貸”長效機制,持續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的支持。要依托產業鏈核心企業信用為更多民營小微企業提供無需抵押擔保的訂單融資、應收應付賬款融資、商業匯票融資和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發揮好供應鏈金融作用。
7.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優先為支持疫情防控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支持,引導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金融機構要壓降成本費率,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化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同期融資成本。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金融機構比企業融資成本降低部分的5%予以獎補,獎補資金可用于員工獎勵。
三、切實發揮金融合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8.確保基本金融服務順暢。各金融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時間,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金融服務需求。要保障現金供應充足,加大對醫院、居民社區以及應急項目等重點項目的現金供應。要加強現金發行流通各環節衛生管理,讓百姓用上干凈、安全的現金。要引導企業和居民通過手機銀行、電子銀行等線上方式辦理金融業務。各保險機構要適當擴展責任范圍,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處理、簡化理賠手續,提供及時、便捷的理賠服務。
9.強化疫情防控資金的撥付匯劃等保障。市縣兩級人民銀行要建立健全財庫銀三方協同工作機制,及時響應財政部門疫情防控資金撥付安排,特別要對疫情防控資金撥付做到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穩定運行,為大額疫情防控資金劃撥提供724小時不間斷運行綠色通道。各非銀行支付機構要提高支付業務資金劃撥率,對涉及疫情防控募捐、救災物資等款項的業務,不得晚于T+1日進行結算。
10.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切實簡化企業開戶流程,加快業務辦理,為企業貸款發放及資金收付提供賬戶開戶便利。要嚴防各類針對疫情的電信網絡詐騙行為,發現問題或苗頭性事件要及時報告。
11.切實做好征信服務工作。要大力推廣居民個人和企業開展互聯網征信查詢,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征信查詢服務不斷檔。對因疫情引發的征信異議和投訴,各金融機構要及時核實處理,充分發揮“機構說明”和“本人/信息主體聲明”作用,妥善化解糾紛。
12.便利防疫物資進口和資金匯入。市縣兩級外匯局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指導,確保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各金融機構要為疫情防控相關物資進口、外匯捐贈等業務開辟“綠色通道”,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簡化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審核,便捷與疫情防控相關資金入賬和結匯。
四、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13.強化組織保障。各金融單位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來,統一到省市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全力以赴做好各項金融服務工作。各金融單位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組織機構,統籌組織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開工復產工作。
14.切實落實各項責任。各金融單位要堅決執行當地黨委政府各項工作部署,全面落實各項防控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業穩定生產,主動作為,勇于擔當,切實扛起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金融責任。
15.加強經濟金融運行監測。聚焦疫情對經濟金融運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加強監測、分析和研判,加強信息共享、情況溝通,針對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確保全市經濟金融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