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日前,山東省政府就全面落實“六穩”“六!比蝿,圍繞促進個體經營者、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發展等方面出臺了系列措施。
其中,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免除一切稅費、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將減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不少措施引起了全省的關注。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對全省中小企業可享受的福利給出了更明確的落實。
下面,小編和大家一起看看,
這些和你的“錢袋子”息息相關的措施。
減稅降費
關于“繼續執行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今年年底。對低收入人員實行社保費自愿緩繳政策”。
落實措施: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執行16%的單位繳費比例,企業繳費工資按個人繳費工資之和核定,按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2)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3)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4)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對其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低收入人員,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繳費。按照先行先試要求,對2020年年底仍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允許其2021年補繳。
關于“繼續執行下調增值稅稅率,前期出臺6月底前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繳納一律延緩到明年”。
落實措施:
(1)國家減稅政策:下調增值稅稅率政策按國家規定持續執行;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2)國家降費政策: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分別由民航局、各港口所在地海事部門,按國家規定為免征主體辦理相關手續,政策執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3)我省減稅政策:免征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展覽、電影放映六類行業和小規模納稅人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4)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一律延緩到2021年繳納,納稅人可在當地辦稅服務廳或通過山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
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資助以訓穩崗,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落實措施:
(1)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2020年、2021年全省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23萬人次以上,執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2)支持以訓穩崗,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訓穩崗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訓穩崗的,根據以訓穩崗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補貼范圍擴展到各類企業。
補貼申請推行全程網辦,由企業線上提交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等材料,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月撥付補貼。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關于“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
落實措施:
(1)對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于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政策執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
關于“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
落實措施:
(1)對受疫情影響停業企業,停業期間專線或寬帶費用進行減免優惠或延長包月期。
(2)針對重點智能制造企業存量客戶給予寬帶或專線月租優惠,新用戶延長專線或寬帶業務體驗期,開展千兆寬帶試點推廣并給予月租優惠。
(3)對使用百兆以下寬帶的企業客戶,免費提速至百兆,以降低單位帶寬的資費單價。
(4)通過以上措施,實現年底前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
關于“減免國有房產租金,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
落實措施:
(1)對承租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含中央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企業和幼兒園,包括租戶不直接與房屋所有權屬單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是通過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的租戶,繼續執行“免收今年一季度房產租金,減半收取二季度房產租金”的政策。
(2)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3)市縣政府可統籌各類財政資金,對向企業和幼兒園減免緩收房租的非國有房屋業主給予幫扶,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
關于“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限制,便利各類創業者注冊經營、及時享受扶持政策”。
落實措施:
(1)2020年6月底前,將全省不動產登記等信息共享至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2)2020年9月底前,對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中住所或經營場所的填寫方式進行全面改造優化,為申請人提供更便捷的操作模式。
(3)2020年9月底前,制定全省統一、可由“一窗通”系統自動生成的住所承諾書。各市政府負責對本地制定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4)支持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維護好環境衛生、確保食品安全、符合生態環保要求、保證正常交通秩序的基礎上,活躍“夜經濟”。
金融信貸支持
關于“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再延長至明年3月底。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于40%”。
落實措施:
(1)通過貸款展期等方式,對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2)將各銀行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情況納入山東省銀行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考核評價體系,確保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40%,其他銀行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明顯提高。
(3)加快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接入“銀稅互動”平臺步伐,2020年年底前,實現“應接盡接”,全年“銀稅互動”業務實現新增授信150億元。
(4)發揮好天使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重點支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或者商業模式上具有開創性的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小微企業。在智慧融資、智能支付、金融風險控制等方面開展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創新發展排污權、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環境保護項目特許經營權以及綠色金融資產證券化等業務。
關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并明顯降低費率”。
落實措施:
(1)擴大支小支農范圍,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客戶疫情防控流動資金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擔保業務,全部納入再擔保分險范圍。
(2)對疫情期間小微企業擔保貸款,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再擔保費減半征收,其中擔保貸款額度在100萬(含)以內的不收取再擔保費。
關于“增加創業擔保貸款”。
落實措施:
(1)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數量占到小微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或職工人數超過100人且符合條件人員占到8%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2)將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合伙創業或共同創業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
(3)提供不低于50億元的再貸款,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放。
關于“改革創業板并試點注冊制”。
落實措施:
對接爭取創業板注冊制試點,對我省創業板IPO排隊的10家企業和擬創業板上市在輔導的39家企業,加大服務力度,協調推動企業盡快上市。
重點領域改革
關于“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落實措施:
(1)制定完善山東省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深化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落實授權經營動態調整機制,對省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運行情況開展成效評估。推動省、市國資在線監管系統對接,試點建立省屬企業大額資金動態監測系統。
(2)加快推進實施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工作計劃,確保2021年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戶數、資產占比均達到75%。
(3)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任務;制定省級財政支持政策,對各市接收省屬企業退休人員予以資金支持。
關于“用好國家賦予的省級政府建設用地更大自主權”。
落實措施:
(1)規范承接國務院授權用地審批權,原由國務院批準用地規模、省政府批準實施方案的濟南、青島等11城市的36個市轄區,其農用地轉用審批,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批準;將原由省政府批準的其他101個縣(市、區)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事項,授權和委托市政府批準。
關于“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限期清償政府機構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
落實措施:
(1)嚴格落實“五個一視同仁”要求,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完善“接訴即辦”機制,實時回應和解決民營企業困難訴求。全面落實省領導聯系服務企業制度。
(2)開展政府機構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治理行動,2020年6月底前所有無分歧賬款全部清零,推動有分歧賬款依法加快清償。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不得在約定付款方式之外變相延長付款期限。
科技創新支持
關于“加快建設國家實驗室,重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發展社會研發機構”。
落實措施:
(1)2020年6月底前,制定《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發展規劃》和《創建國家實驗室工作方案》,全力爭取國家在透明海洋、健康海洋等科技計劃和海洋模擬系統、水動力實驗平臺、國家海上綜合試驗場等大科學裝置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2)圍繞風險計量與防控、海洋工程、油氣資源探采運一體化關鍵技術、宇宙線等領域,梳理一批重點項目清單,積極爭創國家重點實驗室。
(3)謀劃建設智能信息技術、生命科學技術等省實驗室。新建40家左右省級技術創新中心,10家企業省重點實驗室。
(4)全力推動康平納先進印染技術、海爾高端智能家電、歌爾虛擬現實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工作。加快推進國家云計算裝備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在高端裝備、新藥創制等領域新建3-5家省級產業創新中心。新增6家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總數達到190家以上。
關于“實行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誰能干就讓誰干”。
落實措施:
(1)全力爭取國家將山東海底發現、藍色生命、海洋高端智能裝備等重大科技計劃列入國家“十四五”科技規劃和重大科技項目發榜清單。
(2)重點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現代海洋、線上經濟和機械、紡織、醫療衛生、環境保護與治理等領域進行重點科研攻關,積極爭取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穩外貿穩外資
關于“加快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發展,推進新一輪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落實措施:
(1)加快青島、濟南、煙臺等國家級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和日照跨境電商進口試點城市建設,擴大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深化跨境電商產業集群發展,打造集研發設計、數字營銷、倉儲物流等配套要素于一體的跨境電商產業園。
(2)推動有條件的內外貿結合市場列入國家新一批市場采購貿易試點,組織濟南、青島申報新一輪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關于“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開放自主權”。
落實措施:
(1)突出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等領域創新,2020年9月底前,研究制定進一步深化山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的具體措施。
(2)制定必須由省本級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清單,清單之外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分批精準下放至自貿試驗區。
關于“推進中日韓等自貿談判”。
落實措施:
(1)在自貿試驗區規劃建設中日產業園,重點面向日本世界500強和隱形冠軍企業靶向招商。加快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區、中韓(煙臺)產業園、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等平臺建設,深化與韓國前30位大企業戰略合作。
(2)加快編制《中日韓自貿區地方合作示范區總體方案》,爭取國家盡快批復實施,將中日韓自貿區地方合作示范區建設納入中日、中韓高層交往和政府間對話議事內容,建立示范區建設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