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9月3日獲悉,南昌市于日前出臺了《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支持新就業形態、優化創業創新環境和做好重點群體和重點領域就業創業工作等方面出發,力爭實現經濟就業的良性互動。
支持小微企業和新業態發展
《意見》提出,支持小微企業加快發展。落實小微企業降稅減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向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開放共享基礎性專利或購買技術資源。充分發揮南昌高校和科研機構聚集、人才資源豐富等創新要素稟賦,推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各類空間、平臺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市培育各類創業創新空間、平臺30家以上,并給予資金獎勵支持。
《意見》提出,要支持新興業態發展。創新政府監管模式,降低新興業態準入門檻,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均可享受相關財政、稅收、信貸等優惠政策。
支持勞動者通過新興業態多元化就業創業。積極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探索建立面向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自愿繳存制度,推進與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對接工作。
優化創業創新環境 加大政策支持
同時,南昌還將進一步優化創業創新環境,發展創業載體。對每年新認定并通過復核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分別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補貼;評為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加大政策支持。對每年新認定和通過復核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6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和通過復核的縣(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對符合條件創業者入駐各級創業孵化基地,孵化期滿后確有需要的可適當再延長2年的孵化周期。加大創業補貼力度,將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并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行政區域內新創辦企業并領取營業執照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中的職工和失業人員、在行政區域內初次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和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范圍。
對各種群體創業就業提供支持
《意見》提出,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南昌市貧困村及所在鄉鎮“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滿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期滿經鑒定審核(考核)合格的,其學費實行國家代償。
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對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成功介紹貧困勞動力與本市企業或其他實體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職業中介機構,每介紹1人給予300元補貼;對農村貧困勞動力參加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到省外務工的給予每人500元、省內跨縣務工的給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每名農村貧困勞動力每年可享受一次。
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創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要采取剛性措施,確保崗位落實、妥善安置。對自主就業的,要強化教育培訓,落實優惠政策,提高其就業創業成功率。
繼續開展“洪城工匠”等評選活動和后續培養工作,提升本地技能人才水平。加快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重點建設涵蓋汽車和新能源汽車、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航空裝備四大戰略就業產業實訓基地。鼓勵有實力的技工院校、培訓機構申報職業技能競賽基地。對評為市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基地每家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建設資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