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縣、區人民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幫助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根據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1.加快財政資金兌現進度?h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和各有關單位要盡快撥付涉企資金,提振市場信心,4月底前確保50%以上已安排涉企資金撥付到位。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涉企資金,要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對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補助目錄范圍內的展會,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已支付參展費用而不能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對補助目錄范圍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展位費50%比例的補助。
2.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增長。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可予以延長還款期限、緩收一季度部分利息、降低無還本續貸對象準入條件、信貸重組等支持。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人經營貸款的支持,確保2020年1000萬元及以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各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20%。
3.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強化對金融機構收費政策的督查,各銀行機構要進一步減免手續費,不得對小微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鼓勵各銀行機構壓降成本費率,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低于。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浮不低于10%。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以上,并將此項指標納入市財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圍。
4.發揮金融機構作用。鼓勵各金融機構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及職工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鼓勵保險機構以優惠的費率為受疫情影響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責任險、環境污染責任險、團體人身保險等業務,并適當擴展責任范圍。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出險理賠,要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快速理賠,應賠盡賠。
5.優化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擔保費率按0.5%執行,由同級財政給予擔保機構0.5個百分點保費補貼。
6.鼓勵提供保障性服務。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企業、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
(二)加大用工支持
7.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規定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省、市重點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確定。
8.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將企業用工扶持政策覆蓋范圍由規模以上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將企業新錄用人員補助、階段性用工補助申報條件降低為一次性錄用不低于10人。積極引導我市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地就業創業,通過市場、網絡、專場招聘、協商等方式,精準開展企業用工對接活動。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給予適當支持。
9.緩繳社會保險費用。對受疫情影響且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得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因受疫情影響,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允許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
(三)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10.降低用水用氣價格。對使用港華燃氣供氣的中小微企業,參照園區企業實行氣價優惠政策,在現行價格基礎上優惠0.02元/立方米;對年用氣量在50—500萬立方米(含500萬立方米)的非居民天然氣用戶繼續執行量價掛鉤政策,銷售價格優惠0.04元/立方米。對使用首創水務供水的工業企業,參照園區企業實行水價優惠政策,水價由3.34元/立方米下調為3.1元/立方米。
11.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3個月場地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基地、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對符合孵化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減免合同約定租金的,可由同級就業補助資金對據實減免部分予以全額補貼。
12.土地使用稅補貼。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部門核準,可由同級收益財政對2020年一季度實行先征后補政策。
13.延期交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因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提供優質高效綜合服務,稅務部門在疫情期間對發票需求量大的企業特事特辦。
(四)強化企業服務
14.建立法律服務機制。對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市貿促會要及時出具相關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并為急需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減少企業損失。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由政府通過購買法律服務予以支持。
15.實施便企利企措施。深入推進“四送一服”“三比一增”,落實各級領導干部包保聯系相關企業制度,完善“承諾即開工”審批制度,充分發揮“民營經濟110”(5851111)熱線作用。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統籌做好企業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保障工作。全面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責任單位:市民營經濟促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商務局)
16.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受到的一般性行政處罰記錄不推送至“信用中國”。采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規避失信風險,保障企業在融資貸款、招投標領域不受相關限制。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的3個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銅陵市遵照從優執行。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