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滿足補助條件且不觸發不予補助情形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一、補助條件
底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
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
度無納稅,但屬于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特定行業以縣市區官方發布內容為準。
二、不予補助情形
詳見文末(小微企業10條、個體工商戶7條)
補助金額
1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1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0.3萬元。
2度無納稅、但屬于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0.8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0.2萬元。
補助資金用途
補助資金使用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用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應優先用于以下支出:
1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2支付生產經營房屋租賃費;
3支付生產經營性貸款利息;
4支付生產經營性水電氣等費用;
5其他符合紓困政策的相關支出。
補助流程
一、自主申報(7月17日至7月20日)
請各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臺州市場監管和縣市區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等入口,在“兩直”資金補助自主申報系統上進行申報,申報期限截止后申報通道自動關閉。
二、名單核查及公示(7月18日至7月24日)
7月18日至7月21日,將會組織力量對申報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進行核查,如果符合條件的,將會在7月22日至7月24日,將最終確定的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平臺進行公示。
三、補助申領(7月25日至7月27日)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請在7月27日前,及時做好“小微通”的賬號注冊、電子執照申領、銀行賬戶核對等,請注意填寫的準確性,因為輸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銀行賬號等信息,將導致資金不能及時到賬。
四、發放資金(7月28日至7月30日)
通過國庫支付系統與“小微通”平臺技術對接,在30日前通過國庫支付系統將補助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的銀行賬戶。具體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