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根據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指導意見》和《市區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實施方案》,現將市區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兩直補助”范圍對象、補助條件、不予補助情形和自主申報辦法公布如下:
補助范圍和對象
底前在衢州市區 (柯城、衢江、綠色產業集聚區、智慧新城)范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不含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含限額以上的服務業個體工商戶)。
“兩直”補助條件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判定標準》(GS46—2018)的企業。
底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特別困難。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列為補助對象:
(1)今年1-4月納過稅且納稅額同比減少20%以上(含本數,下同)的;
(2)今年1-4月出口額同比減少20%以上的。
2.特定行業。屬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電影放映、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行業的小微企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今年1-4月納過稅且納稅額同比減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額同比減少10%以上的。
3.特殊價值。被認定為科技型小微企業、“小升規”培育企業、隱形冠軍和“品字標”企業,以及傳承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傳統文化的小微企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今年1-4月納過稅且納稅額同比減少1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額同比減少10%以上的。
4.特別貢獻。屬于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電影放映、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行業的小微企業,截至今年4月底繳納社保的員工人數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指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依法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個人。
底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特別困難。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列為補助對象:
(1)今年1-4月納過稅且納稅額同比減少2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額同比減少20%以上的。
2.特定行業。屬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電影放映、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今年1-4月有納稅申報記錄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3.特殊價值。被認定為傳承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傳統文化的個體工商戶,可列為補助對象。
4.特別貢獻。屬于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電影放映、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截至今年4月底繳納社保的員工人數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兩直”不予補助情形
小微企業不予補助情形
屬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業, 一律不予補助:
1.吊銷未注銷的小微企業;
2.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小微企業;
3.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度企業年度報告(衢州市按全國滾動年報試點規則執行),或已完成度企業年度報告但為“全零申報”(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經營性指標均填寫為0)的小微企業;
4.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小微企業,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小微企業;
5.列入省市場監管局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省人力社保廳的拖欠工資黑名單、省應急管理廳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的環境違法失信黑名單之內的小微企業;
6.列為稅務非正常戶、列入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和納稅信用等級D級的小微企業,以及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小微企業;
7.評為“畝產效益”綜合評價D類的工業小微企業;
8.小微企業庫中的國有企業;
9.分支機構。
個體工商戶不予補助情形
屬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個體工商戶, 一律不予補助:
1.吊銷未注銷的個體工商戶;
2.標記為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
3.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個體工商戶;
4.列入省人力社保廳的拖欠工資黑名單、省應急管理廳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的環境違法失信黑名單之內的個體工商戶;
5.列為稅務非正常戶、列入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和納稅信用等級D級的個體工商戶,以及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個體工商戶;
6.評為“畝產效益”綜合評價D類的個體工商戶。
申報時間和辦法
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8:00止,通過浙里辦APP→政企通 →小微企業與個體戶專區 →“兩直補助”進行自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