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幫助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力助推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就業穩定有序運行,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且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強信貸紓困。人行舟山市中支安排再貸款1億元、再貼現2000萬元,用于金融機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后續復工產生的資金需求,2020年全市小微貸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建立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企業“兩張清單”,重點加強對企業的融資幫扶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予以展期、續貸等幫扶措施,妥善安排還款方案。(責任部門: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以下均需縣〈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根據當地實際落實,不再重復列出)
(二)降低融資成本。發揮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引導作用,積極爭取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傾斜,引導各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下浮10%。鼓勵采取無還本續貸、年審制等還款方式方便企業轉貸續貸,推動轉貸成本持續下降。(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
(三)優化金融服務。用好舟山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強化線上融資專項工作機制,引導企業在線便捷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受疫情影響嚴重小微企業的擔保費,并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縮短放款時間。組織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開展融資幫扶對接,推動融資供需精準匹配。對于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建立信貸、匯兌等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小微企業信貸審批流程,有效滿足企業流動性需求。(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金融辦、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銀保監分局)
(四)提升自貿區服務水平。便捷辦理海事政務服務事項,優先保障防疫物資和LNG、煤、油等重要物資運輸。對于海事管理機構簽(核)發的船舶、船員、船公司等相關證書,如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且無法按期辦理年檢、審核或者換發的,可延期辦理。保障涉疫外匯服務高效便捷,簡化疫情防控物資進口流程,取消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事前單證提交,鼓勵通過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責任單位:自貿區政策法規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海事局、人行舟山市中支)
(五)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規定批準后,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
(六)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七)適當補貼外地員工返程路費。企業因復工需要,向舟山市汽運公司包車接回相對集中的外地員工,包車費政府給予50%補貼,具體由市和縣(區)、功能區兩級分攤。對員工自行返程的,返程路費可抵扣增值稅。(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稅務局)
(八)大力支持穩崗就業。通過“淘就業”平臺,為企業和求職者免費提供招聘求職服務,鼓勵企業通過網絡視頻等方式開展線上招聘,支持協助企業解決招工難題、加快恢復生產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發展,加快兌現相關就業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九)延期交納和減免稅款。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經申請批準后,可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減輕房租負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小微企業,自當地實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第3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一)扶持小微企業園。對在疫情期間為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小微企業園、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二)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發揮貿促會國際商事認證服務職能,為企業提供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等,保障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幫助企業減少損失。對于企業受疫情防控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開展應急公共法律專項服務。(責任單位:市貿促會、市司法局)
(十三)強化外貿扶持。對小微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予以補貼,提高保險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建立外匯政策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提供外匯資金結算和匯兌便利。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開辟綠色辦稅通道,優先辦理出口退稅,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降低檢驗檢疫費用,對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檢測項目,按照實際成本收取費用,減輕外貿小微企業負擔。加大對本市重點水產企業外貿供應鏈、平臺的扶持力度,確保建立完善、暢通的供應鏈體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舟山海關、外匯局舟山市中心支局)
(十四)采取欠費不停電措施。適當延期電費滯納金繳納截止期限,1月份電費違約金統一延期至2月11日,后期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責任單位:國網舟山供電公司)
(十五)實行供水優惠。對2020年用水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戶原水價下調10%,疫情期間采取欠費不停水措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務集團、市自來水公司、市財政局、市水利局)
(十六)實行供氣優惠。對2020年用氣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戶最高用氣價格從5.30元/立方米調整至4.95元/立方米,對原有用氣大戶,根據用氣量在已優惠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再給予下調,疫情期間采取欠費不停氣措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舟山城投集團、市藍焰燃氣公司)
(十七)免費提供遠程視頻會議服務。疫情防控期間,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公司免費提供企業遠程視頻會議系統、移動辦公等應用服務,幫助企業實現員工遠程辦公、居家辦公。(責任單位:電信舟山分公司、移動舟山分公司、聯通舟山分公司)
(十八)優化企業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優化企業辦事流程,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加快兌現專項扶持資金,對符合兌現條件的項目即時兌現。發揮企業綜合服務平臺作用,設立企業服務券快速便捷申領通道,開通企業訴求反映專欄。(責任單位:市政務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