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為貫徹《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30)精神,切實做好就業工作,結合聊城市實際,聊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印發關于貫徹魯政發【2018】30號文件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
支持企業穩定就業
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成本。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連續3個月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無法正常生產經營3個月以上、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企業,可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促進實體經濟和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26號)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在本市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1月1日至12月31日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上年度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返還。
積極推進大眾創業
設立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起,市政府每年繼續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的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支持創業帶動就業。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政策執行至國務院修訂的《失業保險條例》正式實施之日。
培育多元化創業創新載體。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載體,根據實際孵化成功企業(在基地園區內注冊登記的新辦企業,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園區后繼續經營6個月及以上,每戶帶動就業5人及以上)戶數,按照1萬元/戶的標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每個載體每年最高50萬元,最長享受3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探索建設集創業培育、投融資對接、創業孵化、人才聚集、成果轉化、創新研發和生活服務等多功能為一體的創業創新綜合體,對認定為省級創業創新示范載體的,按省級獎補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創業型城市、創業型街道(鄉、鎮)和“四型就業社區”的,按省級獎補資金的50%給予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各級政府(管委會)及市、縣兩級相關機關事業單位舉辦的創業孵化載體的運營費用(含房租)由同級財政給予補助。
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在國家、省規定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基礎上,將辦理個體就業登記(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單位就業登記)的其他創業人員納入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貸款額度、利率和貼息期限內按照所付利息的50%據實給予貼息。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
全面落實創業補貼政策。小微企業(企業法人)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標準分別按1.5萬元、每個崗位2000元執行,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按2000元執行,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名錄系統信息共享,擴大兩項創業補貼受益面。將一次性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的享受對象擴大至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
鼓勵開展各類創業活動。繼續舉辦“創業之星”等創業典型選樹活動,對“創業之星”給予5萬元獎勵(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典型選樹獎勵資金不重復享受)。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舉辦的創業大賽,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資金,用于獲獎選手(項目)獎勵及活動經費。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
擴大培訓改善就業
大力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駐聊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有政府補貼的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根據培訓職業(工種)成本、緊缺程度、培訓時間等因素適時出臺差異化補貼辦法,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指導目錄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由80%提高至90%。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安排。
完善失業人員培訓政策。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參加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培訓期間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能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30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安排。
推動創業培訓開展。鼓勵建設“互聯網+”創業培訓平臺,豐富培訓教材和教學內容,創新培訓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市級創業導師庫。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培訓講師、創業咨詢師等創業導師參加創業服務活動,按規定給予工作補貼和交通伙食費補貼。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
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全員培訓計劃,建立公共就業服務供給與需求對接機制,編制和發布統一規范的公共就業服務清單目錄、辦事指南。全面推行“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豐富公共就業服務渠道,努力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信息化、便民化。
加大困難群體就業幫扶力度。,對生活困難又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我市當地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倍。起,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