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
一、背景依據
(一)出臺背景。近年來,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環境的改善,城市養犬數量迅速增長,據不完全統計,全市約有犬只6800條。由于部分養犬人疏于對犬的管理,惡犬傷人案(事)件時有發生,進而增加傳播“狂犬病”的概率,引發群眾強烈不滿,規范養犬已成為當前城市管理的熱點和難點。犬只管理涉及公安、城管、農業農村等多個部門,厘清職責權限,明確養犬要求,實行管限結合、基層組織參與、社會公眾監督、養犬人自律的新模式,有利于形成管理合力。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犬只擾民、傷人問題多次提出建議、提案,要求規范養犬行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提升廣安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因此,加強犬只管理十分必要。
(二)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行政處罰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政府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目標任務
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規定養犬行為,明確監管職責,做到養犬有章可循,監管執法可依,實現規范養犬,文明養犬,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提升廣安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推進廣安美麗和諧發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27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管理總則!掇k法》前五條,提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以及適用范圍、區域劃分、管理原則,明確了公安、城管、農業農村等部門的職責;明確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犬只公益宣傳、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二)養犬人行為!掇k法》第六條至第二十條,具體規定了犬只登記、免疫和養犬行為;規定了養犬人攜犬外出需牽領和清理排泄物、保護環境衛生的責任;倡導性確定飼養犬只數量,鼓勵養犬人對飼養犬只實施絕育措施和投保犬只責任保險。
(三)犬只收容和領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社會組織可以依法設立犬只收容場所,農業農村部門可以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收容場所代為收容犬只,同時,明確了收容場所對犬只的處理和認領條件。
(四)法律責任。《辦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闡明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除此之外,根據《行政處罰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政府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規定》,結合廣安實際情況,著重對養犬登記、變更、注銷和養犬人違反養犬行為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界定和明確!掇k法》第二十六條對《辦法》中規定的時間范圍進行了解釋,《辦法》第二十七條明確了《辦法》的實施時間為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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