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
為迎接攀枝花市第三輪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有效保障市民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及出行安全,按照省公安廳加強和改進城市養犬管理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細化措施,全面強化犬只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認真摸底排查,夯實管理基礎
為了摸清底數,做到有的放矢,各基層公安機關社區民警按照市局統一安排部署,逐戶上門,對轄區犬只情況進行細致排查。上半年,全市犬類養殖數量為11.85萬只(其中:農村10.15萬只、城市1.7萬只)。同時逐戶履行告知義務,督促養犬戶及時為犬只年檢辦證,上半年共辦理養犬許可證1000余個,做到了犬只日常管理底數清、情況明,為管理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
為提高市民依法養犬、文明養犬、規范養犬的意識,各級公安機關采取多種渠道和利用各種形式,充分發揮廣播、報刊、微信、微博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等法規,實時組織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教育,不斷擴大文明養犬的知曉率和覆蓋率,上半年共向市民發放宣傳資料4000余份,懸掛橫幅20余幅,形成了良好輿論氛圍。
三、加大巡查力度,強化日常監管
結合“迎慶保安”系列專項行動,各級公安機關把犬只管理工作和網格化巡防工作有機結合,切實加強對限養區犬只管理的巡查力度和密度,重點加強黨政首腦機關、農貿市場、廣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機場、碼頭、公園、公共綠地、園林、社區休閑活動場所、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游樂園、學校、幼兒園、醫院、主要交通要道、樞紐等公共場所區域及“犬患”問題比較突出的居民小區的巡邏管控,及時勸阻制止違規違法養犬行為,有效預防犬吠擾民事件發生,今年上半年共勸阻和教育違規養犬200余人次,積極為市民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學習環境。
四、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取得實效
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各級公安機關立足實際,因地制宜,開展犬只集中治理工作,尤其是對流浪的無主犬、野犬、疑似狂犬病犬,積極聯系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街辦、物業等相關部門,實施綜合整治,形成監管合力,果斷對疑似狂犬病犬進行捕殺捕捉及收容救治。同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和《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加大對各類違規養犬行為的處罰力度,及時查處各類涉犬案(事)件,堅決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身體健康。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機關共捕殺捕捉疑似狂犬病犬205只,共行政處罰養犬違法120余人。通過集中整治,有效促進了管理工作,為建設幸福美麗攀枝花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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