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從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
一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6元
一類適用地區為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欽州市;
二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4元
二類適用地區為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三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2.5元
三類適用地區為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
本次調整的增幅為20%,主要考慮廣西近年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濟發展水平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