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從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
一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68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6元
一類適用地區為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欽州市;
二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4元
二類適用地區為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三類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2.5元
三類適用地區為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
本次調整的增幅為20%,主要考慮廣西近年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濟發展水平而確定。
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廣西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記者注意到,本次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而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較之前均有提高。該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較大,例如南寧市,調整后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相比于原來的1400元/月,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增加了280元。
歷時三年后,廣西終于漲工資了,自2015年那次的上調之后,廣西工資沒動靜過,導致這兩年我們廣西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屬于全國最低,不過歷經3年之后的漲幅并不大,相比于全國其他城市是很少的,尤其是像深圳,基本每年漲一次,每年的漲幅在9%-10%,而這次廣西的漲幅是20%,三年的時間,上次我還吐槽廣西最低工資,現在終于上調了,但是物價卻早已上漲N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