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針對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對企業生產的影響,2月5日,市政府出臺《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簡稱“茂十條”),支持茂名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茂十條”主要支持對象為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企業)。這十條措施內容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三大部分、十個方面。
加大 金融 支持 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茂十條”出臺,為茂名中小微企業送上融資“大禮包”。
“茂十條”鼓勵各銀行機構主動對接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同期余額。對相關中小微企業,無充分理由不得抽貸、壓貸,停貸、斷貸,要靈活安排續貸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要對中小微企業執行最優惠利率,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同期融資成本。發揮市國鑫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作用,對上述企業在政策期內辦理的擔保項目全部實行減免3個月擔保費。合理使用中小微企業轉貸資金,免收轉貸資金占用費,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轉貸成本。
開展“百行訪萬企”活動。組織各銀行機構充分深入了解市場和企業需求,用好“銀稅互動”等線上平臺,優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案,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通綠色審批通道,給予特別利率優惠。對涉及疫情防控的企業信貸申請實行“特事特辦”,簡化程序,盡快發放。對臨時還款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還款期限,解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
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通過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相關積極參與防控重點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生產、運輸、銷售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充分發揮再貼現政策的導向作用,支持對疫情防控、小微企業票據貼現進行專項再貼現。
穩定 職工 隊伍 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茂十條”指出,中小微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并符合省有關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省規定執行。
對于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減輕 企業 負擔 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
“茂十條”規定,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房租1個月、減半房租2個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共度時艱。
減免中小微企業稅費。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疫情防治醫療機構,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落實好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優惠政策。延期交納稅款。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微企業,依法準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
扶持中小微企業開展技改和創新。防疫物資生產、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和保障城鄉運行等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在項目安排、設備更新補貼、項目貸款貼息等方面優先予以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