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支持小微企業
為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落實中央有關疫情防控稅費政策 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的通知》(湘財稅〔2020〕7號)和《湖南省總工會關于落實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工財〔2020〕15號)文件精神,小微企業繳納的工會經費可以全額返還。郴州小微企業如何申請工會經費返還,請往下看。
小微企業劃型標準
小型和微型企業界定標準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附件1)。
政策實施時限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省內小微企業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的40%上繳的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給小微企業工會。
全額返還操作流程
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由縣以上各級工會全程參與、具體落實,每半年一次集中受理,受理經費返還補助的縣以上工會先一次性返還到各小微企業工會賬戶,再逐級向上級工會提交返還補助申請。
具體申報流程
1、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的在我市行政區劃內上繳工會經費的小微企業提交返還工會經費的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包含書面申請、《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申請表》(附件2)、上繳工會經費入庫票據、小微企業工會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2、縣以上各級工會對申請單位資料進行審核,根據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上門核實申請單位從業人員、營業收入及資產總額情況,查驗經費入庫情況等。
經費返還
資料通過審核后,縣以上各級工會將所屬期限內工會經費返還至小微企業工會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