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那么2018年寧波房產契稅怎么繳納的以及計算方式是什么?和二套房和多套房契稅繳納比例如何計算?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寧波契稅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征稅對象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
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二、稅率
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
三、買契稅
買契稅指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后,由房屋產權承受人憑當事人雙方訂立的合同,辦理繳納契稅和房屋變更登記手續的行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對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1)先買房后拆料,屬于房屋買賣行為,應按成交價格繳納契稅。
(2)買房后未繳契稅即將房屋翻建的,應按購買房屋的成交價格繳納契稅。
(3)以房抵債或以實物交換房屋,實質上也是買賣關系,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買契稅。
(4)預買房屋(其特點是賣主對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保留若干年使用權),一般低于市價,其付房價的方式,有的按契約價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契稅均應于契約成立后10日內,按當地征收機關規定的納稅期限,一次繳清稅款。完稅憑證上應注明使用年限和付款方式及必要的事項,以免發生糾紛。
(5)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內用國家發給的補償費購買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稅。購買房屋的價款超過補償費的,其超過部分,經縣級以上征收機關批準可酌情給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6)以房產作投資或作股轉讓,實屬房屋產權轉移,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產權交易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視同房屋買賣,由產權承受人按買契稅率繳納契稅。
(7)個人以自有房屋投資于本人獨資經營企業,作為資產,因其房屋的產權未發生變動,不征契稅,也不更換契證。
(8)凡房屋產權轉移變動,必須報經房產主管機關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批;未經審批,私自買賣的房屋,一律不予辦理契稅,并交由房產主管機關或鄉鎮人民政府處理。
四、計算方法
契稅采用比例稅率。當計稅依據確定以后,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計稅依據 × 稅率(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
五、征收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納稅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納稅地點
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
征收管理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征收機關應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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