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那么2018年深圳房產契稅怎么繳納的以及計算方式是什么?和二套房和多套房契稅繳納比例如何計算?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深圳契稅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契稅由買方還是賣方繳納?如何計征?
由買方繳納。根據《深圳契稅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契稅稅率為4%,但是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稅率為3%。又依據相關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少有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普通標準住房的標準是什么?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穩定住房價格有關工作的通知》公布的標準,凡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住宅小區建筑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3、實際銷售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
家庭少有住房如何界定?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征收機關應查詢納稅人契稅納稅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房屋附屬設施契稅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附屬設施有關契稅政策的批復》(財稅〔2004〕126號)規定,對于承受與房屋相關的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汽車庫、自行車庫、頂層閣樓以及儲藏室等)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征收契稅。對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的,不征收契稅。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果是單獨計價,按照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果是與房屋統一計價,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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