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那么2018年重慶房產契稅怎么繳納的以及計算方式是什么?和二套房和多套房契稅繳納比例如何計算?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重慶契稅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契稅新規定的主要變革在哪兒?
1、取消了原來根據面積是否超過120平方米減半征收契稅的規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個人購買的房屋,除度假村、別墅和每平方米單價在9432元以上的公寓以外的普通住宅,不管面積是否超過120平方米,都減半征收契稅,即按1.5%的稅率征收。
2、把過去以簽訂購房合同時間為交納契稅時間調整到按辦理產權過戶時間為交稅時間,即不管你是在2002年7月1日以前還是以后簽訂的買房合同,只要你是在7月1日以后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都按新的稅率交。
契稅調整后哪些情況可以退稅?
1、不管7月1日以前還是以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已按舊規定向買房人代收了契稅,但買房人至今沒有拿到產權證的,買房人應該向開發商咨詢,如果還沒有去辦理產權證,事實上已經適用新政策,因此,這類買房人可向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申請退回多交的契稅。
2、按舊的稅率交納契稅,并在今年7月1日才拿到產權證的買房人,可看契稅發票,如果交納時間是在7月1日以后,買房人可憑發票到相關區縣的稅務管理部門申請退稅。
新規定的執行時間?
目前,本次契稅調整還沒有出臺正式的新文件,但有關部門已通知各區縣稅務管理部門和代收機構,自7月1日起按新的規定征收契稅。
相關鏈接何為契稅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種行為稅。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契稅的實際繳納時間是不同的。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指的是契稅納稅義務人的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具體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以及由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其他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因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契稅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用途的當天。契稅的繳納時間指的是契稅納稅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實際繳納稅款的時間。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到市或者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符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規定的,應當辦理減征或者免征契稅手續。簡單地說就是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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