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那么2018年武漢房產契稅怎么繳納的以及計算方式是什么?和二套房和多套房契稅繳納比例如何計算?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武漢契稅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3、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契稅概念: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繳稅范圍: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契稅特點:
1、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
2、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征稅對象:
土地增值稅是出讓方交,契稅是承讓方交。
武漢契稅征收標準:
中心城區別墅類契稅按4%征收;
不滿足普通住房標準中任一條件的契稅按3%征收;
家庭首次購買的普通住房,按1.5%征收
家庭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按1%征收。
最新普通住房標準:
中心城區(含江岸、江漢、?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等七個中心城區及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5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總價不超過140萬元(含140萬元)。
其他遠城區(含東西湖、蔡甸、漢南、新洲、黃陂及江夏等區)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總價不超過90萬元(含90萬元)。
補充說明:
已裝修的商品住房以扣除其裝修成本后的余額作為價格界定依據,但計算相關稅費時不得扣除其裝修成本。
商品住房的裝修成本由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認定。
自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網簽的房屋買賣合同,按調整后的普通住房標準執行,原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仍按原(武國土房發〔2008〕482號)規定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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