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管理規定,指的是在城市飼養狗狗所需要遵守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養犬的一個制度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養犬管理規定。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目標。
以“規范管理、文明養犬、收容處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為重點,開展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堅持落實屬地責任、單位責任與發動群眾參與相結合、教育引導與嚴格執法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現依法、文明、安全養犬,創建文明衛生、安全和諧人居環境,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體目標。
本行政區域內城市、鎮的建成區及縣(市、區)政府確定的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為重點管理區。通過整治,達到“四個強化”,即強化犬只登記、免疫、上牌、經營場所整治,全市犬只登記率達到95%、免疫率達到95%、上牌率達到95%、涉犬經營場所整治率達到95%;實現“四個落實”,即落實清理犬只排泄物、落實遛狗栓繩、落實禁止犬只進入限制區、落實收容流浪犬。
除上述區域外,犬只要實行免疫、登記、掛犬牌等工作。養犬人攜危險犬只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戴束犬鏈、嘴套等安全措施,且有成年人牽引。
二、整治重點
(一)養犬不登記、不免疫;
(二)遛犬不栓繩、不清理排泄物;
(三)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犬只傷人;
(四)流浪犬只未收容。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成立臺州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伍建利擔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方林、市綜合執法局局長朱立國、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潘崇敏、市公安局副局長趙明為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宣傳部、市信訪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團市委等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方林兼任辦公室主任,趙明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專人負責整治工作,并明確聯絡員做好日常聯絡協調工作。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公安機關負責養犬信息登記、發牌;縱犬擾民、傷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處;妨礙養犬管理執法行為的查處;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捕殺工作。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重點管理區內流浪犬只(無主犬只和被遺棄犬只)的捕捉及移送工作;查處未采用牽引帶約束犬只、未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參與養犬管理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檢疫、免疫和動物狂犬病疫情監測等工作;實施動物防疫許可和診療許可;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認定;對疫犬、疑似狂犬、死亡犬只進行無害化處理;指導犬類收容留檢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及涉犬輿情管控應對。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狂犬病疾病預防的宣傳教育;人狂犬病疫情監測;人用狂犬病疫苗供應、接種和病人的診治。
信訪部門負責犬類問題投訴的受理和轉辦。
財政部門負責規范養犬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
建設部門負責犬只收容場所建設的指導監管。
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負責全市犬只收容場所的選址規劃。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犬類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和登記事項監管。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提供規范養犬管理工作的法律指導和保障工作,推動全市養犬管理的立法工作,協助調解因犬只引發的一般矛盾糾紛。
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對犬類管理相關協會的注冊登記和監管。
團市委負責組織青年志愿者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和文明養犬勸導活動。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設立本行政區域內犬只收容留檢場所,并確定部門負責監督管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轄區內養犬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接種的組織工作,負責轄區一般管理區內流浪犬只的捕捉及移送工作。
四、工作步驟及任務
(一)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10月下旬前)。開展摸底調查。公安、綜合執法、農業農村等市級主管部門在全市開展犬只底數排摸,對各地犬只登記、免疫、上牌、收容場所布置等工作進行前期調研。制定《臺州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組織機構。市政府建立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相關人員并開展實體化運行。加強宣傳發動。10月中旬,向全市發布《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臺州市文明養犬倡議書》;市政府召開全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統一思想,明確任務,落實縣(市、區)政府主體責任和市級部門工作職責;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建立組織機構,部署落實各項措施,做到目標明確、職責清楚、措施落地。期間,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集中組織工作人員、黨員干部、志愿者進村居(社區)、進機關、進企業、進校園,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全覆蓋開展“規范管理、文明養犬”等宣傳活動;各級宣傳部門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載體,全方位宣傳規范養犬管理有關規定,向群眾發布養犬免疫、登記的辦理地點、時間及相關要求,動員全市廣大市民積極參與規范養犬整治活動。
(二)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11月—12月中旬)。實施接種免疫!蛾P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發布后,各縣(市、區)按照工作部署,在規定期限內公布犬只登記、免疫上牌點;農業農村部門做好動物診療機構及鄉鎮(街道)免疫點免疫人員的技術培訓、指導,監督各免疫點獸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購、管理和使用。開展信息登記。11月初,完成規范養犬管理信息登記系統開發建設、制作犬類登記表下發至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各地發動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到各單位、轄區住戶開展犬類信息調查摸底,告知養犬人攜帶尚未接種的犬只到指定免疫點進行疫苗接種,領取動物狂犬病免疫證明,辦理犬只登記手續并領取犬只登記牌;各縣(市、區)將轄區內的犬只登記情況每天匯總錄入市規范養犬管理信息平臺,確保底數清、數據準。集中開展違規養犬和流浪犬收容整治。12月中旬前,全市開展為期1個月的違規養犬和流浪犬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由各縣(市、區)具體組織實施,通過宣傳教育、加大執法,糾正市民違法養犬、不文明遛犬行為,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或進入公共場所的,進行勸阻教育;對犬只飼養人其他違法行為,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予以查處;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集中人員、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轄區內的犬只進行登記發牌,集中開展流浪犬捕捉,并及時送收容場所,各地每周將流浪犬捕捉情況上報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中旬前,各縣(市、區)要負責做好流浪犬收容場所的建設(新建或改建)及運行工作。
(三)第三階段:評估總結階段(12月下旬)。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臺州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考評辦法》,組織相關部門聯合檢查驗收,進行考評認定;同時固化排查、管控、預防等長效工作機制,確保預定目標順利實現;總結經驗,強化宣傳,為推進養犬管理立法工作奠定基矗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職責分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和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加強落實;要上下聯動、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配合開展實體化辦公。
(二)強化服務管理。整治中,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原則,積極開展上門服務,努力方便群眾;統籌安排登記時間,合理分工,確保工作有序進行。遇到問題要多解釋說服,避免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要切實做到政府部門認真履職、基層組織積極參與、社會公眾全面監督、養犬戶主自覺自律。同時,要建立違法違規養犬行為的投訴舉報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嚴格考核推動。市委市政府擬將規范養犬管理專項工作納入市對縣(市、區)及市級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市同創辦、市文明辦、市預防狂犬病辦要將該項工作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多城同創、狂犬病防治工作考核內容。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難點問題。市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對各職能部門、縣(市、區)開展檢查、指導、通報。對于應履職而不履行或履職不到位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四)全力保障推進。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犬只收容場所建設及運行,犬只免疫登記、犬牌及犬繩,流浪犬收容、捕捉及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經費保障,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工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并加強涉犬輿情監測和引導管控,防止出現負面炒作;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規范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要及時匯總、梳理、分析研判相關信息,進行跟蹤評估,為政府決策當好參謀,努力推進形成依法、文明、安全養犬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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