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協警改革最新消息
關于輔警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公安協輔警作為協助公安機關從事安全保衛、治安巡防、交通和人口管理、技術保障、行政事務等輔助管理工作的編外用工人員,在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維護治安和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基層公安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重要力量。
多年來,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協輔警隊伍建設,建立了卓有成效的管理體制。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我國公安協輔警隊伍建設和管理還存在諸多問題。
“在普通百姓眼里協輔警等同于民警。協輔警隊伍建設和管理滯后,極大地影響公安隊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全國政協委員、富通集團董事長王建沂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我國公安協輔警人員地位不清、職責不明,存在待遇低、素質差、流失率高、隊伍不穩定等問題。
“從法律層面來看,協輔警沒有執法權、偵查權,但卻直接協助民警開展行政管理、執法執勤等工作。”王建沂認為,首先應該明確協輔警“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全國協輔警隊伍人數眾多,但經費保障來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協輔警工資采取“一刀切”,沒有薪級制度和職級差別。
“協輔警人員流失率較大,人員流失率前兩年大約在40%左右,現在大約在30%左右。”王建沂認為,待遇低是留不住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工作難度大、強度高、有危險性,收入又沒有優勢,近年本地就業人員逐步退出協輔警隊伍,大量外來從業人員進入!蓖踅ㄒ收f。
此外,協輔警性質上屬于計劃內臨時工,多數協輔警實行勞務派遣制,自身缺乏職業榮譽感,對所在單位缺乏認同感和歸屬感。
王建沂建議,由國務院法制辦會同公安部出臺統一的協輔警管理條例和辦法,嚴格招聘標準、解聘、辭退程序,晉級、晉升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統一名稱、統一服裝樣式、統一標識和證件等方面內容。
“只有明確協輔警人員的法律地位和崗位職責,完善職業保障,減少隊伍流動率,才能保障隊伍穩定性,提升協輔警隊伍的地位和社會公眾形象!蓖踅ㄒ收f。
王建沂提議,將公安協輔警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建立高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公安協輔警經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
現將公安部制定的《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各級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各級法院和檢察院的法警、司法機關所屬的勞改和勞教單位的干警,亦可按照公安干警的改革方案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依據文件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實施改革方案的補充規定,并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公安部備案。
鐵道、民航、交通、林業等部門公安干警,因在企業單位工作,可參照上述方案隨同企業的工資制度改革進行。
附: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全文
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關于公安干警工資低于軍隊、高于地方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領導同志批準的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意見,結合公安機關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方案。
一、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原則貫徹按勞分配,照顧基層,統籌兼顧,初步理順工資關系,使干警的工資同本人的工作職務、責任和勞績密切聯系起來。
二、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工資結構: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組成。
(二)職務工資標準:比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工資標準,按照“職務對職務,標準對標準”合理地安排工資關系的原則擬定(見附表一、二、三、)。
三、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各級公安機關在編在職干警列入這次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
下列人員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
(一)各級公安機關的工勤人員;
(二)公安機關的幼兒園、托兒所,招待所等附屬單位,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職工。
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范圍的人員,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