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協警改革最新消息
一、建議全國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
將輔警寫入法律并明確規定輔警法律地位、輔警的權限與職責。
二、建議由國務院制定《公安機關輔警管理條令》。
細化規定輔警的有關法律身份、權利、義務、教育、訓練、待遇、保障、休假休息、招錄、獎懲、辭退等事項。
三、建議通過上述的法律、法規明確賦予輔警必要的權力。
要徹底改變“輔警什么都不能做、卻什么都要做”的局面;驹瓌t是不行使案件調查權、偵查權、行政審批權、許可權,案件最后的處理決定權。我們認為可以賦予以下這些必要的權力:如駕駛警車、任職社區警員、調解不作為案件處理的一般群眾糾紛、社區重點人口管理、獨立管理外來人口、巡邏防控、緊急情形下控制犯罪嫌疑人;查閱監控錄像;疏導、維護交通;查糾交通違章、張貼罰單、攝像取證、查閱車輛登記信息等非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權。
上述這些權力實際上很多都是讓輔警做,現在無非就是公開明確下來?梢圆槐卦诿窬闹笓]下,這些權限應準予輔警獨立行使。.
四、建立并擴大公安基層黨組織面向輔警發展黨員制度。
實際上有的市縣公安局早就向輔警發展黨員了。但目前公安部沒有下文全國統一、而只是個別的地方性政策,而且發展的黨員數量非常少,幾乎是鳳毛麟角。建議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下文明確下來,全國公安機關發展黨員上輔警與民警一樣。不另眼相看、不差別對待。讓優秀輔警能融入基層黨組織大家庭。
五、建議建立推薦優秀輔警黨員到村、居委員任職制度,拓寬輔警職業空間。
對優秀黨員輔警同志,根據其自愿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可以到村、居委會任職書記、副書記、委員;可提名為村、居委會主任候選人。村、居委會干部也不是行政事業編制,因此不會占用編制。這實際上是完全可行的。當然這需要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層面聯合下文,形成制度固定下來,在全國公安系統施行。實際上,有的地市早有這樣的先例。這也是拓寬輔警晉升空間的一個創新。的確值得全國推廣。更是解決老輔警安置的一個好渠道。
六、建議建立專門面向輔警招警的制度。建立面向輔警招錄民警的機制。
拿出部分公安編制來,專門面向輔警招警。規定服務滿4年的輔警即可報考。但要注意到工齡長的老輔警普遍年齡超過招警的30歲年齡限制。他們工作時間長,不能因為年齡超齡而不能報考。要結合考慮工齡與年齡,給予政策關懷。實際上,讓老輔警跟剛出校門的學生一起考,這也不太公平。貴州省早幾年就這樣做了。不過年齡超過30歲的輔警沒有報考資格。就算工齡再長也枉然。這是對老輔警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