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4日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下發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增幅為20%,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調整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原來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調整為16元、14元、12.5元。
其中,一類適用地區為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欽州市,二類適用地區為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三類適用地區為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
廣西人社廳官員介紹,廣西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此次是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結合廣西實際來調整,主要考慮廣西近年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濟發展水平而確定的。
據悉,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公益性崗位工資以及單位歇業、停產等情況下工資、生活費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
廣西實行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調整機制,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執行。目前,經過調整之后,廣西失業保險金最低檔已經從2017年12月的980元/月提高到了1344元/月,增加了364元,增幅達37.14%。執行新的標準后,廣西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將得到明顯提高。
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