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1)申領條件:2020年長春市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應足額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并在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可申領失業保險金。
(2)辦理流程:失業人員失業后首先到市就業服務局辦理失業登記;再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市就業服務局、市社會保險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資格核對、待遇發放、信息查詢等業務,也可在市社會保險局網站申請辦理失業保險金。
(3)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809號)88522882。
業務辦理地址電話1:長春市社會保險局(長春市自由大路3088號);
業務辦理地址電話2:長春市就業服務局(長春市凈月區天富路1567號)81118042。
一:領取標準
新標準執行期從7月1日起至下一個調整日。
長長春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1256元/月提高至1513元/月
吉林市區、松原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344元/月
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85元/月
白城市區、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10元/月
2017長春失業金領取指南(最新版)
二: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長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三: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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