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一般可以報50%左右。
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1)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發放標準,以生育(流產)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
1、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X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僬.a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讵毶优僭黾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茈y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荻喟ド伲慷嗌粋嬰兒增加15天;
、蘖鳟a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2、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僬.a、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陔y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10(天)。
3、生育醫療費
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