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生育保險待遇將由5項減少為2項。10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看護工資改為單位承擔,同時取消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但高消費生娃也可部分報銷。
據了解,廣州于1995年7月開始實施生育保險制度,2007年7月又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了生育保險范圍,實現了“全民享有生育保障”。2010年7月,實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目前全市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415萬人。
【第一部分】擴范圍、降門檻、增待遇
無痛分娩可部分報銷
《辦法》為具有經濟能力的參保人享受更高的待遇開辟了通道。在基本生育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允許參保人自主選擇“無痛分娩”等特殊醫療服務,超過基本醫療服務或“三個目錄”規定標準的費用部分,由參保人負擔;參保人自主選擇“三個目錄”規定范圍以外的高新技術服務費用,由參保人全額負擔。
參保人的生育醫療費用總額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務項目方式審核支付,且上不封頂。
參保人急診、異地就醫等情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給予零星報銷。
一處定點“醫聯體”都可就醫享待遇
同一法人機構管理的本市的其他同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視同為參保人的選定醫療機構。
以往由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前臺辦理就醫憑證,改由參保人直接在醫院辦理就醫確認續手續,因特殊事由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選定醫療機構變更手續。
參保未滿1年,醫療費支付80%
《辦法》降低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門檻條件。
據了解,廣州市生育保險原政策規定凡職工累計繳費未滿1年以上、未按規定辦理就醫確認手續的,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也不能零星報銷)。
但本次《辦法》降低了享受待遇的條件,比如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年的參保人,可在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之后申請報銷生育醫療費用,限額支付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80%。同時,可申領生育津貼。
違規就醫醫療費補貼60%
對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或未按規定就醫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可憑相關資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生育醫療費用補貼。補貼限額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60%。
符合規定的外國(境)籍人員也能報銷
《辦法》擴大了生育保險保障人群范圍。
比如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參照城鄉居民醫保的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在本市用人單位合法就業并按規定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的外國(境)籍人員也納入生育保險范圍,并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按照本市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在本市領取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因客觀原因在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失去用人單位依托的參保人的生育津貼可按規定繼續享受。
產檢起始時間提前四周
產前檢查的起始時間提前了四周,即妊娠后12周(原為妊娠后16周);明確和細化了產前檢查的常規項目和備選項目;對產前檢查項目的選擇、檢查的次數,由醫療專家根據產科醫療常規和產婦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部分】生育保險待遇“5變2”
取消生育津貼,男配偶看護假期工資改由單位支付
《辦法》調整了廣州原生育津貼的項目內容,將按國家和省規定不屬于生育津貼范圍、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用人單位負責的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的工資,回歸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掇k法》表示“屬于計劃生育獎勵假期或晚婚、晚育獎勵假期以及看護假期,參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產假工資!
市人社部門表示,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币虼,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應由單位負責的獎勵產假或看護假期間的工資,僅是資金支出渠道的變化和調整,并沒有減少產婦或男職工應享受的待遇。
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的分娩補助取消
《辦法》取消了不屬于生育保險法定待遇的項目。
市人社部門解釋稱,原設置的“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和“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不屬于生育保險法定的保障范圍。國家和省生育保險“三個目錄”明確規定,生育保險基金不得支付營養、保健等費用,因此予以調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