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那么寧波地區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補貼優惠政策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2018年寧波購買新能源汽車優惠補貼政策及補貼車型目錄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補助范圍
在本市范圍內銷售、上牌和使用,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國家財政補貼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申請補助資金的車輛須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并將數據上傳至我市新能源汽車運行監控服務管理平臺。
個人消費者僅限申請1輛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享受地方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所有權3年內不得向市外用戶轉移。
補助對象
本市新能源汽車資金補助的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法人用戶。個人用戶是指本市戶籍居民、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以及在本市擁有合法工作和穩定住所的外省市居民、港澳臺居民、華僑和外籍人士;法人用戶是指在本市注冊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補助方式
本市注冊的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本市財政補助資金,補助資金直接兌付到汽車生產企業。非本市注冊的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本市財政補助資金,須授權委托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進行申請,補助資金兌付到該汽車銷售機構。
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在甬銷售新能源車輛時,應將銷售價格和可獲得的中央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助資金金額向消費者公示,并按照扣減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后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如未按此規定執行的,經查實,將取消下一年度申報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資格。
補助標準
1、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同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5給予地方財政補助,其中新能源專用車和貨車每輛補貼最高不超過1.6萬元。用于租賃的新能源汽車按照上述標準的25%給予地方配套補貼。
2、除燃料電池汽車外,本市補助標準對具有獨立法人的生產廠商根據在本市累計銷售單一類型新能源汽車數量退坡:
注:
S代表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有獨立法人的生產廠商在本市累計銷售單一類型新能源汽車總量。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應將充電設施建設維護納入其銷售服務體系,在與消費者簽訂銷售車輛合同之前,必須自行或委托充電設施建設企業,為用戶在住宅小區或辦公場所落實與新能源汽車購買數量相匹配的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根據財政部下發的《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分別如下??
◎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
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以提供驅動動力的動力電池總儲電量為依據,采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給予補貼:
◎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
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照搭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燃料電池客車、貨車采取定額補貼:
注:
(1)2018年1月1日至2月11日,新能源汽車根據《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發布的補貼標準實施。
(2)2018年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3)2018年6月12日起,根據《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新發布的補貼標準實施。更多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申請程序
寧波市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下達后啟動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年清算一次。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取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后,向注冊地區縣(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提交有關申請材料。申請單位需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車輛購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
2.《寧波市新能源汽車私人購車補助確認表》或《寧波市新能源汽車單位購車補助確認表》;
3.充電設施的相關情況說明及圖片;
4.車輛已取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相關材料;
5.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6.銷售給法人用戶的車輛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車輛買賣合同、車輛銷售發票、購置稅完稅憑證、交強險保單、機動車登記證和行駛證復印件;
7.銷售給個人用戶的車輛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地戶籍居民需提供我市區縣(市)居住證及一年以上的在甬社會保險基金繳納證明)、車輛買賣合同、車輛銷售發票、購置稅完稅憑證、交強險保單、機動車登記證和行駛證等復印件。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助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有與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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