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
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從2009年7月起,每人每月400元,加過年費900元,8月1日發100元的東西。
寧波退伍軍人安置條例及軍人補貼標準(退伍費)
軍人退出現役。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軍人。又專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以下內容沿用往年政策,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寧波市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經費發放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需要,扶持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業,規范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經費的發放工作,促進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軍區關于認真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1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發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經濟補助。
第三條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下列人員,發給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一)本市接收的退伍義務兵。
(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但退役時本人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第四條全市自主就業的城鄉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以上年度我市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依據,結合市區城鄉人口比例測定基礎標準。從2013年冬季開始,城鄉退役士兵實行標準一致,并按不同對象結合服役年限確定具體標準。
第五條全市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按照下列標準發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一)退伍義務兵服現役滿2年的,按基礎標準發放。
(二)復員士官按服役滿2年的退役義務兵經濟補助標準發放,每多服役滿1年增發標準的10%。
(三)進藏服役士兵服役期滿退役后,按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發放后,再增發100%。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以上(含大專)文化程度青年應征入伍的[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后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飘厴I生(含民辦、高職、獨立學院、成人高校同類學生)],戶口在我市,在大市范圍內入伍,退役后按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發放,若在部隊服役期間未受任何處分的,再享受增發退役義務兵經濟補助金標準的100%的獎勵。
(五)從2012年冬季開始(含2012年冬季退役),對在甬入伍在校大學生[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后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民辦、高職、獨立學院、成人高校同類學生)],退役后復學的退役士兵,由入伍地民政部門按照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
(六)入伍前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大學生士兵,視同在校大學生士兵,由入伍地民政部門按照退役士兵經濟補助標準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
(七)復工復職的退役士兵,按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對待,給予發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
(八)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的士官(簡稱直招士官),符合有關規定批準退出現役的,其一次性經濟補助由接收地民政部門根據其實際服役年限給予發放。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以上(含大專)文化程度且在寧波大市范圍內入伍的,參照我市大學畢業生入伍有關規定增發一次性經濟補助。
(九)不適合留部隊的專業宣傳隊、體工隊隊員,不屬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的“士兵”范圍,不發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
(十)對軍隊院校淘汰學員的一次性經濟補助,按具體情況區別對待。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員學籍管理條例》規定,其中,是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士兵學員以及普通高校與軍隊院校聯合培養的學員,因學習成績或身體條件不合格被退學或結業,服役2年以內(含2年)的,參照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發放;2年以上的,參照自主就業退役士官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發放。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以上(含大專)文化程度的,參照我市大學畢業生入伍有關規定增發一次性經濟補助。學員本人無正當理由堅決要求退學退伍且經組織做工作無效后批準的、以及被處以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的,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