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湛江市霞山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為實施城市建設規劃,經組織有關部門論證,湛江市政府擬依法征收霞山區新興街道辦新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集體建設用地0.5602公頃,作為湛江市霞山區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設用地上報省政府審批。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面積、地類:
地塊一:擬征收土地位于新川路南側,東至海新裝飾材料市場;西至東新路;南至海新裝飾材料市場;北至新川路。擬征收霞山區新興街道辦新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集體建設用地0.1216公頃。
地塊二:擬征收土地位于東新路東側,東至湛江市華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海新裝飾材料市場;西至東新路;南至東新路;北至海新裝飾材料市場。擬征收霞山區新興街道辦新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集體建設用地0.4386公頃。
二、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建設用地按98.4萬元/公頃(6.56萬元/畝)執行。
三、安置方式:貨幣安置。
四、土地用途:舊村莊改造用地。
五、自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湛江市國土資源局
6月10日
廣東稅務局官網登錄入口:ht
時間:2024-02-12 06:0:16最新實時熱點話題素材
時間:2023-12-31 07:0:4910月的新聞時事熱點
時間:2023-12-29 08:0:51福建志愿服務網登錄入口:h
時間:2023-09-20 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