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徐州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徐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執行江蘇省二類地區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30元,增加110元,增幅6.40%;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元,增加1元。
不計入最低工資的情形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綜合以上介紹,在徐州市,勞動者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所獲得的津貼,在計算最低工資時不計入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