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徐州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徐州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徐州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徐州市對最低工資標準會適時進行調整,
讓最低工資標準跟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保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收入能夠保證基本的生活。
最低工資
一、2020年徐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徐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83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6.5元/小時。
二、不計入最低工資的情形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綜合以上介紹,在徐州市,勞動者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所獲得的津貼,在計算最低工資時不計入最低工資。
2020年徐州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600元/月
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徐州市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徐州市區執行江蘇省二類地區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00元,增加140元,增幅9.59%;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元,增加1.5元。銅山區和五縣(市)執行江蘇省三類地區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00元,增加130元,增幅10.2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元,增加1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否則,勞動者可以向各級人社局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投訴,勞動監察部門依據勞動法律、法規進行查處,保護低收入群體的合法利益。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徐州市勞動者個人每月繳納的養老(8%)、醫療(2%)、失業(0.5%)三項社會保險費,按徐州市目前的月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550元計算,一個參保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最低為267.75元,最低工資1600元扣除社保費后,實際領取的最低為1332.25元。銅山區及五縣(市)最低為1132.25元。
此外,用人單位支付給頂崗實習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徐州市區為每小時14元,銅山區和五縣(市)為每小時12元。
另外,隨著最低工資的調整,失業金、最低病假工資和最低加班工資亦相應調整。用工單位支付職工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徐州市區失業金最高標準調整至1600元,銅山區和五縣(市)為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