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天津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天津市2020年還未調整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依然沿用2017年的調整政策。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59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每小時11.2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每小時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