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市人力社保局近日下發文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850元、每小時10.6元,調整為每月1950元、每小時11.2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8.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9.5元。
本輪調整,將使各類新入職職工、公益性崗位以及靈活就業勞動者直接受益,同時助推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整體抬升!笆濉币詠恚沂羞B續6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由920元逐年提高到1950元,增長了1.12倍。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12333咨詢服務熱線以及電視、廣播、報紙、雜志、互聯網等媒體,廣泛開展專題宣傳活動,提高政策知悉率。同時,加大執法監察力度,繼續開展全市企業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確保新標準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
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哪些行業?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包括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在試用期、熟練期、見習期內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人力社保部門將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額度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是應發工資。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里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在作了符合規定的扣除后的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如,根據《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明確規定的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費用,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但這種扣除后的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有關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幾項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勞動者實行包吃包住,屬于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勞動者的工資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良好的企業,工資發放的標準都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關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的問題。勞動部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17條規定: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準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