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就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2018年規定如下:
1、最低工資標準每月2050元,每小時11.8元;
2、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溫馨提示】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均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制度適用于本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要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以下部分:
1、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
天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今年以來,針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和制造業工人工資上漲出現了不少質疑之聲。一些企業認為,調高最低工資增加了制造業用工成本,直呼工資漲不起。也有專家擔心,最低工資增長過快,可能促使企業通過機器換人來降成本,最終讓勞動者失去飯碗。
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本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均適用最低工資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要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最低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用人單位包“食宿”,仍應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并按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和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支付的崗位津貼,以及集中供熱采暖補貼、高溫天氣期間按規定發放的高溫津貼、按照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均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