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它是存儲備用基金的一種形式,以此為基礎建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于1992年。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約14.6萬億元,扣除提取總額后的余額約5.8萬億元。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目前,全國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之間,最高不得超過12%。本文將為你詳細解讀關于蘇州公積金繳納標準比例及上限調整政策相關信息。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開展蘇州市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將從7月1日起正式開始。
01如何調整?
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于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2012〕81號)執行,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7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
02有何特點?
突出按實繳存
為提高年度調整質量,中心通過系統控制的方法,對于職工工資基數確實低于上年水平或低于當地人社部門規定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需經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后,方能調整。但是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注重辦理時效
為督促各繳存單位盡快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今年的調整業務辦理期限控制在2個月內完成。新的工資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單位調整時間較晚,造成少繳的,應在辦理年度調整時一并補繳。
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
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后,仍未調整的,其職工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同步開展基礎信息核對
為方便單位辦理業務,提高效率,單位基數信息核對工作的辦理時限與繳存基數調整同步。
充分利用云服務平臺
云服務平臺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繳存單位的網絡服務平臺。本次年度調整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有關文件發布、資料下載、業務咨詢解答均通過該平臺進行。
已經開通了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的單位,可以通過云服務平臺,登陸“網上單位業務”系統,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不需再向承辦銀行網點提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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