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那么山西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山西大病醫保報銷范圍和報銷比例有什么樣的政策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山西大病救助的一些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山西省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年度內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簡單地說,就是有了大病保險,參保人員就可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報銷基礎上,再享受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的報銷。
支付比例分5檔,起付標準以上至5萬元、5萬元以上至10萬元、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20萬元以上至30萬元、30萬元以上的部分,分別由大病保險資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給予支付。
此外,為有效避免和減少“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導致的城鄉居民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發生,住院醫療費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后,合規的個人自付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給予支付。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后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民政部門將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發揮托底保障功能。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我省將及時調整大病保險政策,最大限度地減輕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據悉,山西省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山西省人社、衛生、財政、保監部門將共同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支付范圍、最低支付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征營業稅,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