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那么海南大病救助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海南大病醫保報銷范圍和報銷比例有什么樣的政策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海南大病救助的一些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記者近日從省人社廳與省衛計委了解到,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自今年10月22日啟動補償工作以來,截至今日(11月1號),全省所有市縣均已開設辦理網點,并啟動理賠工作,已補償首批城鄉居民大病患者37例,補償金額249.02萬元。目前,補償工作仍在緊張有序進行中,中標2014年至2016年三年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服務的兩家商業保險公司已篩選出2014年度符合大病保險政策的城鄉居民約2.8萬人,預計12月初將完成2014年度城鄉大病保險追溯回補工作,12月開始將啟動2015年度全省城鄉大病醫保追溯回補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實現城鄉居民大病患者全省就醫即時結報。什么人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險補償?怎樣申請大病醫保補償?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省衛計委和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
什么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答:海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指對城鄉居民因住院(不區分病種)及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基礎上,針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出一定額度后,再次進行補償的政策。
哪些人能享受大病保險補償?
答:自2014年1月1日起,當年度海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及新農合的所有參保(合)人員(包括享受母嬰捆綁政策的嬰幼兒)享受大病保險補償政策,不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什么情況適用大病保險補償?
答:自2014年1月1日起,每一個參保年度內,參保人的住院和特殊病種大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起付線)累計超過8000元,超出部分的合規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據介紹,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每人每年25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29元。由各市縣(區)財政部門依據當年參保(合)人數,按統籌標準從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歷年累計結余的統籌基金中提取,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市縣可從當年統籌基金中解決資金來源。
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是多少?
答:每名參保人,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的大病保險起付線為8000元,最高補償額度為22萬元。即:年度內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起付線)累計超過800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累進制予以報銷,個人年度最高報銷額度為22萬元。
大病保險的補償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險針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起付線)采用分段累進制進行補償,補償比例如下:
特別說明:在一個參保年度內,被保險人只支付一次大病保險起付線。參保人員跨年住院的,以出院日期為準,其大病保險跨年度報銷政策與基本醫保政策相銜接。
大病保險的補償流程是什么?
答:大病保險報銷中關于合規自負費用的認定,與基本醫療保險相一致,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的情況,大病保險同樣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