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的問題一直是人們最為關注的話題,不少人會選擇購買養老保險的方式來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而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出臺,無疑讓不少老年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
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具體內容
對于養老,大多數的子女為了體現對父母的關愛,會選擇給父母購買一份養老保險。也有不少市民已經購買了養老保險,但有的需要補交。那么,2017年養老保險該怎么補交,有什么新政策規定呢?對此,小編整理了一份關于 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一、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將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進行補繳后,應繼續繳費至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時,其中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低于15年的,可延長繳費到滿15年為止,延長繳費至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低于15年,需一次性繳費滿至15年為止,可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養老保險補交范圍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需本人自愿,可按照個人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就是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勞服公司、城鎮集體企業、家屬工廠、五七工廠等)、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因多方面的原因離開了事業單位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能夠提供有效原始材料又未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都會具有城鎮戶籍。
三、養老保險補繳繳費基數和比例
1、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的繳費,其繳費基數是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進行核定,可統一按照0.6的繳費指數進行計算;參保后,繳費基數需按照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政策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執行,指數應據實計算。統一按20%的繳費比例進行計算。
2、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前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60%進行核定;12月31日前的參保人員進行保費補繳后,應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全省市區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賬戶:按照補繳期間個人賬戶的按繳費基數的總額的8%進行一次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