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即將開始了。19日,記者從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8年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可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選擇適合自己的認證方式,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企業退休人員(含個體、農轉非等特殊政策參保領取養老待遇人員)、城鄉居民養老待遇領取人員,根據現居住地不同,可選擇自己最方便的方式進行認證。認證所需的《樂山市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表》,可通過登錄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居住在四川省內的企業退休人員(含個體、農轉非等特殊政策參保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機構進行資格認證;居住在四川省外的,持《樂山市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表》、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目前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進行資格認證,并將鑒證后的《樂山市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表》寄回養老待遇發放地社保局。
城鄉居民養老待遇領取人員的資格認證同樣十分方便,居住在樂山市內的,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社會保障卡到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機構進行資格認證;居住在樂山市外的,持《樂山市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表》、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目前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進行資格認證,并將鑒證后的《樂山市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表》寄回養老待遇發放地社保局。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領取待遇資格認證工作,由各參保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參保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拷貝退休人員花名冊,然后填寫《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參加養老待遇資格認證表》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未參加養老待遇資格認證表》,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資格認證。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以上單位、人員未按期認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從2018年8月起停發養老待遇。出現停發養老待遇情況后,本人可到省內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社區勞動保障機構進行資格認證,待補辦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補發。對離退休人員死亡未及時報告而造成冒領養老待遇的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此外,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對高齡、殘疾、重病等行動不便的退休人員、異地居住人員提供便利服務,視情況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