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簡稱。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配合民政部正在開展的社會救助專項整治活動,內蒙古自治區全面建立農村牧區低保綜合認定指標體系,統一對象認定標準,通過采取“核對收入+聽證評議+綜合認定”的方法,對所有農村牧區低保對象進行重新認定,有效破解低保對象認定缺乏統一標準的問題。
一、農村牧區低保綜合認定指標體系的應用背景及其內涵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實施以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逐步得到了有效保障,在維護社會穩定、改善貧困群眾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國家和自治區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逐步擴大、資金投入逐年拉架,附加救助項目日益增多,低保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群眾信訪的焦點。由于現階段低保對象認定缺乏統一標準、家庭經濟狀況評定存在變量多、難于準確核算等難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經常出現無從下手和粗放核實的情況,造成主觀隨意性大、核查內容不夠全面、對象認定缺乏準確性。為進一步規范農村牧區低保制度,破解對象認定難題,內蒙古自治區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運用基本生活指標量化農牧民家庭貧困狀況的方法。通過設置多項與農村牧區貧困家庭生活狀況相關的勞動力系數,根據家庭的實際情況計算分值,得出該家庭貧困狀況分數。經過逐戶調查核算排序,鎖定貧困家庭。同時,結合低保聽證評議、公示監督,最后綜合評定一個家庭的經濟狀況,衡量是否符合低保條件。通過綜合評定量化了低保家庭經濟狀況,簡化了操作流程,擴大了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保障了低保評定的公開、公平、透明。
二、農村牧區低保綜合認定指標體系的運用
(一)建立農牧民勞動力系數指標體系
將全區農村牧區低保對象擁有勞動力不同分為六個類別:正常人員、有部分勞動力的殘疾人員(肢體、智力、精神殘疾4級;語言聽力3、4級)、有少部分勞動力的殘疾人員(肢體、智力、精神殘疾3級;語言聽力1、2級;視力殘疾低視力1、2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肢體、智力、精神殘疾1級;視力殘疾盲1、2級)和重病人員。同時,將上述六個類別的對象根據不同年齡段劃分為五個層級分別確定相應的勞動力系數。
(二)建立農村牧區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四把標尺”
一是制定了農村土地經營收入和外出務工收入核算的“標尺”。針對現階段農村土地經營收入因地域差別或因農戶的經營能力不同造成的核實難、進城務工人員收入核實難的問題,自治區要求地方結合本地區上年度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兩個數據,測算農村土地經營和進城務工收入,即個人勞動力系數×上年度本地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60%=農村土地經營收入;個人勞動力系數×本地區城鎮最低工資標準×8個月=進城務工收入。
二是制定了養殖業收入測算的“標尺”。依據每頭(只)牛羊等牲畜平均年收入核算標準,乘以牲畜數量,測算農村牧區養殖業經營年收入。每頭(只)牲畜年收入核算標準是根據牲畜出欄率、扣除飼養成本等因素后核定。(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每頭牛按年均500元純收入核算標準,每只羊按年均100元純收入標準核算,其他牲畜參照上述標準核算)。牲畜數量一般以上年度6月末普查數為準,對于用于家庭基本生產生活的牲畜不計入家庭收入。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