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體會感想【篇1】
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是當前干部工作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選人用人公信力殺傷極大,必須下大力攻堅克難。
首先,程序把關要嚴。要把嚴格監督、嚴肅紀律的措施嵌入到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完善干部任免工作規程,嚴把選人用人各道關口,從源頭上保證干部隊伍純潔。黨委(組)向市委推薦擬提拔重用人選,必須對其廉潔自律情況作出負責任的評價;對破格提拔、問責干部復出等需要向組織部門報告的有關事項,未事前報告或未經審批同意的不得提交討論決定;民主推薦干部時必須明示紀律要求,讓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者沒有市場;考察時干部考察組要擔負起“一崗雙責”,考察過程要作為全程紀實的重要內容,因考察失真失實造成帶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責。
其次,人選審查要嚴。要堅持和完善考察人選聽取紀檢監察機關等部門意見制度,凡是有問題反映但未核查清楚的,一律暫緩討論決定。要加大對擬提拔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力度,按省里規定,從今年起,凡是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一律進行核實。要嚴格干部檔案任前審核,凡是存在疑點未核清的,一律暫緩考察。要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凡是問題反映沒有查清的,一律不得辦理任職手續?傊,絕不能讓有疑點的干部僥幸過關,絕不能讓有硬傷的干部蒙混過關。
再次,監督檢查要嚴。要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程序,加強各地各單位選拔任用干部過程監督,防止隨意變通、程序空轉。對干部選拔任用的資格條件、工作程序、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嚴格把握資格條件,嚴格選拔程序,嚴肅工作紀律,不斷提升干部任免工作質量和水平。
如何選對人用對人,贏得群眾的認可,成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點。要把好導向關,憑實績用干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重。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如果官員將“才”用錯了地方,不是為人民而是為了一己私利,那么帶來的禍患比起平庸的人要大得多。德能正其身,才能勝其任;德決定威信的方向,才決定威信的高低。要把好任免關,按程序選干部。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照章辦事,嚴格履行程序,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初始提名、書面征求紀委意見、票決等一系列制度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標準不變通,實現干部選拔任用的制度化、規范化。要嚴格監管、加強監督。加強對于干部執行政策、紀律、制度等各種規矩的督促檢查,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讓為官不為的干部無處遁形。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對干部的約束和警示作用。要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努力形成對于干部監督的強大合力。有了規劃就要迅即落實,有了制度就要嚴格執行。我們在選拔任用干部時要嚴格把好用人導向關、任免審批關、管理監督關。如此,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才能提升選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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