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一、廣東生育津貼怎么算2020
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二、相關法律知識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廣州生育津貼算法與領取指南
申請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在職職工,在產假(含計生手術休假)與申領待遇期間正常登記參保并繳費的,次月可發放生育津貼:
(1)參保繳費≥12個月;
(2)分娩/實施計生手術前已正常登記參保,上月正常繳費。
2、參保人夫婦雙方均為外國(境)籍人員的,申辦生育待遇的次數(不包含終止妊娠、計劃生育手術)最多不得超過兩次。
注:
1、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確定,也就是說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當月未登記參保的,無法確定其用人單位平均工資,也就無法發放生育津貼。
2、因生育與醫保合并,生育的待遇判斷與醫保一致,為當月繳費次月享受待遇,在參保人生育或計生當月已登記參保的前提下,產假期間,上月繳費,當月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舉個例子:
參保人王女士8月分娩,產假為8-10月,如7-9月正常登記參保繳費的,則8-10月正常享受生育津貼,如7月沒有登記參保繳費,則8月無津貼,9月不登記參保繳費,則10月無津貼,8月不登記參保繳費,則由用人單位支付津貼。
根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療保障服務管理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點:“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收取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就醫待遇…”的要求,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期間,生育津貼暫不撥付,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的,視同正常繳費,廣州市醫保中心將按規定進行撥付。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以生育(流產)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計發。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12號)第十三條之規定。
順產:98天;
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增加15天;
難產: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7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45天;
放置功能節育器:3天;
取出功能節育器:2天;
施行輸卵管結扎:30天;
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14天;
施行輸精管結扎:10天;
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注: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例如:方某所在單位的當月平均繳費工資為3000元,而去年的公司平均工資為2500元,方某屬于晚育,可以享受假期一共是,98加15=113天,她能領取到的生育補貼=3000÷30×113=11300元。
2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
舉例,仍以上述例子舉例,方某的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2500×25%=625元
3 、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