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南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08號)精神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蘇北五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復函》(蘇人社函〔2017〕258號)意見,現就我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統籌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全部統一按18171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2750元執行。期間參保人員的繳費工資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8171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標準執行。
四、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和計發待遇基數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五、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確;饝毡M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