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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參保單位及用工人員 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工作從6月15日起至7月24日結束,其間各參保單位需及時申辦用工人員增、減手續,同時核定并繳納當年保費。參保單位在職人員繳費基數下限為2235.40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1177.00元/月。
未按規定預繳和在申報期內未及時辦理基數核定及申報繳費的參保單位,市社保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加收滯納金。對因單位欠費原因導致未按期辦理退休手續及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養老金核發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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