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是什么
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和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要求,公積金,是根據企業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確定比例,不屬于社會保險范疇。
滁州市五險一金的作用:
1.養老保險?是為了老有所養,勞動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退休金;
2.醫療保險是職工生病作為醫療報銷用的;
3.失業保險是職工失業后,領取生活費的;
4.生育保險是職工生育作為生育報銷和有關待遇的;
5.工傷保險是職工發生工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賠償有關工傷待遇的;
6.住房公積金是住房改革,企業和勞動者各繳納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條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購買商品房時享受更低的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勞動者經濟負擔。
2017年滁州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呢?以養老保險舉例,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為單位繳納個人工資的20%,個人繳納工資的8%。下文為你介紹2017年滁州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2017年滁州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繳納項目 | 個人繳費比例% | 單位繳費比例% |
養老保險 | 8% | 20% |
醫療保險 | 2% | 6-10% |
失業保險 | 0.5-1% | 1.50% |
工傷保險 | 0.5-1.2% | |
生育保險 | 0.80% | |
公積金 | 10-12% | 10-12% |
2017年滁州市五險一金基數
企業社會保險費費率表 | ||||||
險種 | 企業繳費基數 | 企業繳納基準費率 | 企業職工個人承擔的社保費(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確定辦法: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但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不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 | |||
月繳費基數(最低為上年度省平工資的60%) | 費率 | 月繳費金額(元) | 個人賬戶計帳標準 | |||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 | 由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申報 | 14% | 2419 | 8% | 193.52 |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每月24198%=193.52元 |
企業基本醫療保險 | 5.50% | 定額 | 81 | 劃入參保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為81元/月。一個醫保年度內(當年7月至次年6月)統籌報銷限額1500元。 | ||
失業保險 | 1.50% | 2419 | 0.50% | 12.1 | 其中農村戶口職工個人不繳納 | |
工傷保險 | 0.5-2% | 參保職工個人不繳納 | ||||
很多人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有這樣的疑惑:我能不辦理社保公積金嗎?不交五險一金的后果是什么?在此,小編就從單位和個人角度為大家講講不交五險一金的后果。
滁州市用人單位不交五險一金的后果
(1)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其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只是一種補救性的行政責任,是對違法者消除違法狀態、恢復合法狀態的要求。
2、罰款。經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罰款注意事項:
(1)罰款是最常見的一種行政處罰,是一種財產罰;
(2)給予罰款的主體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而非社保經辦機構;
(3)處罰的對象包括兩類,一是用人單位,二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關于處罰的數額,用人單位以應繳社會保險費位基數,個人則確定了處罰的上下限。
(2)用人單位不交公積金的后果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總工會和市公積金中心聯合對本年度住房公積金存繳情況進行執法檢查,重點針對不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不為職工設立個人公積金賬戶、不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現象進行嚴查,并對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檢查的單位將報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對于經檢查后仍不整改的單位或拒不配合檢查的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將按照規定在上海公積金網上公開該單位名單,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供該單位的違規信息,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單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滁州市個人不交五險一金的影響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是以勞動關系為紐帶的社會保險險種,屬于強制性參保險種。過去有的職工不愿意參保,認為是否參保應該由自己自由選擇,甚至還有職工因為企業為其參保而鬧到相關部門來,說單位沒有告知他就為其參保了,F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公民和在華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主要有:1.登記義務。2.參保義務。3.繳費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是“應當”,用人單位是代扣代繳單位。如果職工不參保,屬于違法行為。
另外,你只要交了公積金,公司就得給你再交同等數額的部分,這兩部分都屬于你個人,不像社保,單位繳存部分基本都要進統籌賬戶,只有極少部分返還個人,基本上與你沒有直接關系。所以,不論網上怎么攻擊住房公積金,這項制度對個人是非常有利的,至于一些細節問題,我們現在都在逐步調整,相信能幫助到更多的繳存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