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侗6ㄉ绫@U費指南匯總,參加社保繳費流程》是小編為您精心準備的,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布為準。
保定社保繳費指南匯總
單位繳費
繳費基數:
2154元≤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倍≤11559元
繳費比例:
養老單位:20%,個人:8%
失業單位1.5%,個人:0.5%
醫療單位:7.5%,個人:2%
生育單位:0.6%,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單位:1%,個人:無需繳納
注:
1、養老、工傷、失業的基數下限是2312元,醫療基數下限2154元
2、以上收費標準為每月,另大病統籌是60元/半年,單位和個人各承擔50%。
繳費流程:
1.繳費單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次月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供屬等人員增減及基本情況變更的有關材料和報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于每月5日進行結算,確定當月應收應付項目及金額,生成《結算表》,并于6日完成數據核對。繳費單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經辦機構打印《結算表》。
3.企業繳費單位于每月25日前,按《結算表》上確定的應繳金額解繳至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并使用)。
機關事業繳費單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繳納,或由社保經辦機構委托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
繳費地址:
省、市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及社保障局辦理;
區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在區機構參保
個人繳費
繳費基數:
醫療保險:2046元/月
繳費比例:
醫療保險:6.5%或9.5%
保定市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近日,我市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將實行基本制度政策“六統一”。自9月1日起,我市按統一后的政策組織城鄉居民參保繳費;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現政策標準、支付結算、異地就醫、監督管理、經辦服務的有機統一,在全市建起統籌城鄉、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統一籌資政策。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鼓勵居民連續參保,對連續參保的,在醫療保險待遇上給予激勵。對城鄉居民中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統一保障待遇。按照“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要達到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逐步建立待遇水平動態調整機制。適當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政策范圍內大病保險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50%以上。整合前后居民參保年限合并計算。
統一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執行河北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暫分別執行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2017年,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
統一定點管理。按照“先納入、后統一”原則,將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整體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執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訂的定點機構的準入原則和管理辦法,加強對全市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與監督。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
統一基金管理。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歷年結余基金、風險金和當期征繳基金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