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
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每月最低繳費基數為3368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6842元;對應的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673.6元,最高繳費金額為3368.4元,參保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間確定繳費金額。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1%或6%)
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繳費基數為3368元。參保人員可以按11%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金額為每月371元,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金額為每月20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醫療保險待遇,但不劃入個人賬戶資金,不享受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待遇。選擇上述參保形式,一個統籌年度內不予變更。次年如需變更參保形式,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社會保障卡辦理。
參保人員需同時繳納大病醫療救助費(每人每年200元)、補充醫療保險費(每人每年36元)、基本照護保險費(每人每年30元),每年一月份從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代扣;按6%比例繳納的,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繳納266元。首次參保人員,參保當月需繳納全年的大病醫療救助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基本照護保險費。
徐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9%,個人繳2%。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15個月的統籌地區,可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1個百分點,執行期限至11月30日。
自5月1日起,繼續執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階段性降至1%的現行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截至2018年底,下同)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繼續在規定費率基礎上,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的統籌地區,可繼續在規定費率基礎上,下調50%;下調費率期間,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下降到18個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