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已適當降低失業、工傷和生育三項社保費率基礎上,從今年5月1日起兩年內,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失業保險總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企業減負、增加就業和職工現金收入。
內蒙古自治區近日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辦法》,明確了內蒙古社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內蒙古將統一執行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
(一)內蒙古社保繳費基數
內蒙古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今后執行統一的繳費基數。按照辦法規定,參保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高于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在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至300%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基數。同時為了保持繳費基數平穩過渡,可采取過渡措施,具體辦法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二)內蒙古社保繳費比例
內蒙古參保單位繳費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并統一個人賬戶,即個人賬戶統一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記入,按照自治區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