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2019-2020年朔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的企業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
據山西省人社廳、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稅務局、山西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按照山西統計局提供數據計算,2018年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783元(月平均工資為4565元)。以此為依據,核定全省參保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739元、上限為13695元。
2019-2020年朔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6%,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自5月1日起,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
自5月1日起,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總費率1%,其中,單位部分0.7%,個人部分0.3%。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工傷保險費率在保持工傷保險八類行業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朔州市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費率保持不變,繼續執行費率下調20%的期限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
2019-2020年朔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