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那么2018年天津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么呢?2018年天津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最新政策是什么?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天津撫恤金發放標準相關政策,僅供參考!
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
事業單位撫恤金標準
近日,市人事、勞動、民政、財政四部門聯合下發文件,對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具體調整方案為:因公犧牲撫恤金標準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撫恤金標準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凡2004年10月1日后死亡已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數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發。烈士的撫恤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工作人員和企業人員撫恤金標準已先于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本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后,實現了不同性質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享受同等撫恤標準待遇。
事業單位撫恤金
一、撫恤金計發基數及標準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工資制度改革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的文件精神,撫恤金的計發標準如下:
(一)在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后一個月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再加上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