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現在已經是小暑節氣了,這代表這一年中最熱的“三伏天”即將到來。近日,市人社局下發《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提醒各用人單位高度重視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確保各類工程施工安全。
通知中明確了各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做好工作環境定期消毒、工作場所通風換氣,控制和減少人員聚集等工作,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保證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構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嚴密防線。
各用人單位要加強高溫天氣期間的生產組織和管理,不得違規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確保安全生產。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要加強對于從事快遞、外賣等新業態勞動者的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不得強制其危險作業。
各類企業要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要求,按照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的標準發放職工防暑降溫費。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均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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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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